规章制度
湖南科技大学学术期刊“五审五校”工作制度

为了确保期刊正确的出版导向与编校出版质量,树立精品意识,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,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文件精神,结合本社工作实际,特制定“五审五校”工作制度。

一、五审

一审:责任编辑初审

责任编辑为稿件初审责任人,负责稿件学术不端检测,并从政治方向标准、学术规范标准、学术水平标准、写作文法标准等几方面对稿件进行初审。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进行退稿,对基本符合要求的稿件送专家复审。

二审:专家审稿

责任编辑根据文稿学科范围在专家库中选定合适的审稿专家,采用双向匿名双审制方式送审,请专家从政治、学术和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评议,重点对所审稿件内容的创新性和科学性进行评审,在评议表上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,并将评审结论及时返回责任编辑。

三审:主编终审

责任编辑将专家审稿意见提交主编,主编认真考虑初审与专家审稿意见,进一步审查稿件的政治思想内容、学术观点、学术水平、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,对稿件能否采用提出最终意见。

四审:编辑部会议定稿签发

每期拟刊发的稿件以编辑部会议形式定稿。会议对主编终审后的稿件做进一步审查,严把文稿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。会议由主编主持,总编、副总编,当期责任编辑参加,必要时可请相关编委专家参加。经会议审定的拟发稿件由主编签发。

五审:编委会审议

在文稿政治方向、学术质量等问题上若意见严重分歧,编辑部会议无法定稿,启动编委会审议,由编委会主任主持召开编委会,对争议文稿进行裁定。

二、五校

:作者校对

采用对校法,逐字逐句地比照原稿“校异同”,纠正排版过程中的错漏。

二校责任编辑校对

责任编辑负责全刊二校。先对照一校样,看一校发现的错误是否已改正(核红)。同样采用对校法,对照原稿进行文稿校对,并重点校对以下内容:封一、封四各出版要素信息;版权、目次页相关要素及目次页页码等与文章之间的衔接;文章题目、署名、单位、摘要、关键词、字体、字号、英文部分;文章首页脚注(收稿日期、基金项目及编号、作者介绍);页眉内容与格式;文章各级标题文字及其次序;量与单位、数学公式及符号正斜体等方面的规范;图表位置、内容及其次序;参考文献的著录和标引。

第一、二次校对可以由责任编辑与作者共同完成。

责任编辑二校后,核红并出三校样。

三校社内编辑交叉校对

三校采用通读法校对,即不必比照原稿,并且以“校是非”为重点。改正文字词语方面的错误,改正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、标点符号、量和单位、专用名词等的错误用法;改正格式、参考文献等的不规范之处。

三校后由责任编辑核红并出四校样。

:外聘专家审校

重点对正文部分的内容、文字错误、格式、当期与全卷编排的统一性以及封面内容格式、插图、照片扫描质量、版权、目次页及卷、期标注等进行校对。

中文四校完成后,责任编辑将校样送英文编辑校对英文部分。

四校后如果修改量大,出五校样,并由责任编辑在五校样上核红四校样;如果改动不大,可直接在四校样进行五校。

五校主编终校

主编审读全本刊物,解决前面校对中的遗留问题。

五校后责任编辑核红,主编签字后定版付印。


五校后差错率不超过2/10000。

本制度从2024年开始施行。